钦州拼团购房205群(204)
  • 浅浅: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?
  • 雪花飘飘:好的呢。
  • 零: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?
  • 英雄:我去看过,很齐全。
  • 牛转乾坤: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?
  • 日记本:这个楼盘性价比高。
  • 回忆: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。
  • 大头: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。
  • 吃了么: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。
  • 蓝天: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。
139人申请入群

关于调整钦州市2018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18-07-13 10:50:46

来源: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

分类: 本地楼市


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:

    为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,执行好“控高保低”缴存政策,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50号)和《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,桂建金管〔2011〕26号)的有关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,就2018年钦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进行调整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 一、月缴存基数、缴存额的上下限

    (一)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由2016年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7年月平均工资总额。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应按《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〈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〉的通知》(统制字〔1990〕1号)执行。

    (二)2018年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 缴存比例各为12%

    (三)2018年钦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4365.00元,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1724.00元,合计为3448.00元。

    (四)2018年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 缴存比例各为5%。

    (五)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 关于调整全区 工资标准的通知》(桂政发〔2018〕6号)规定,2018年钦州市月 工资标准为1680.00元,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84.00元,合计168.00元。

    二、如缴存单位出现经济困难状况的,可根据《规范》规定的程序要求,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,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,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。

 

 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

2018年6月20日 

责任编辑: qzlpw003

团购报名

最新楼讯
楼盘导购更多>>
购房指南更多>>
小编推荐
订阅楼市楼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