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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了!六部门发文加强住房租赁企业监管,单次收租金不得超3个月,租房收超过3个月的都属于违法!

发布时间: 2021-04-27 17:51:29

来源: 楼盘网综合整理

分类: 政策法规


426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》的通知,通知涉及加强从业管理、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、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、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、合理调控住房租金水平、妥善化解住房租赁矛盾纠纷等方面。

 

通知明确,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的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,除市场变动导致的正常经营行为外,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原则上不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。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商业银行设立1个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,向所在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,并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。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变相开展金融业务,不得将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相关内容嵌入住房租赁合同,不得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住房租赁消费贷款,不得以租金分期、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。

 

小编点评:租房是我们出来社会时,几乎都会经历的一件事情。但是在以前的时候,一些房东为了留住租客,往往一次性要求租客交半年甚至是一年的租金,同时还要支付押金。这对于刚出社会的我们来说,压力是非常大的。

 

这样的情况,不止出现在刚出社会打拼的年轻人身上,也会出现在一些家庭租房的群体上。往往这样的房东很多,但是却都没有相应的监管。如今政策出台后,对于这些无良的房东,我们可以直接说不了!同时我们也可以根据相应文件,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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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 xaiz070107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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